水母网3月4日讯记者从市安监局获悉,芝罘区、莱山区、开发区历时近一个月的烟花爆竹临时经营时限于今天结束,从明天起,以上三区开始禁止临时销售烟花爆竹,对超期违规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将严厉处罚。其他县市区禁销时限由当地安监部门自行确定。
据了解,春节期间,全市烟花爆竹零售点为2400个,三区统一销售时间为:2007年2月2日(农历腊月十五)至3月4日(农历正月十五)。为保障广大市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严防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全市共组织检查1630余次,取缔各类无证烟花爆竹摊点94处,收缴非法烟花爆竹410余万头。
从明天开始,市安监局还将联合有关部门对芝罘区、莱山区、开发区的超期违规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进行查处,对查处的超期违规经营销售点将处以10万元以下罚款。市安监局举报电话:6789559、6789697。
(丁广冉 隋明辉 李松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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