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受贿美金1万元、人民币10万元,财政部国债金融司政府贷款二处原副处长王瑞日前被北京市一中院终审判处10年有期徒刑。
王瑞今年44岁,原是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中长期项目管理部的总经理助理,并曾任财政部国债金融司政府贷款二处副处长。
法院查明,1998年10月至2000年12月,借助自己在财政部国债金融司政府贷款二处,主管外国政府贷款管理业务的职务便利,王瑞为北京诚奥达商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开展业务提供便利,并收受该公司老总韩某给予的好处费,共计1万元美金和10万元人民币。
证人李某和郑某证实,他们是在与诚奥达公司合作项目时,经诚奥达公司韩总介绍认识王瑞的。为了申请外国政府贷款,他们便到财政部去找王瑞。与王瑞吃饭席间,他们希望王瑞将来在这个项目中予以帮助,王瑞则答应会尽力帮忙。随后,他们申请的两个项目都获得了财政部的批准。
诚奥达公司老总韩某则证明,王瑞一直给予其业务上的帮助,并帮助他做成了一个项目,为了感谢王瑞的“帮助”,他给王瑞送了这笔钱。
一中院认为,王瑞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钱财,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并据此终审判处王瑞有期徒刑10年。(孙思娅郭京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