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借大量农民工返京之机出租房屋赚钱,王某将自己租来做买卖的平房擅自改建为旅馆,低价对外招揽客人。前天,认定其未经许可从事旅馆业,王某被丰台警方处以10天行政拘留,并罚款500元。
3月2日上午,丰台公安分局六里桥派出所的民警在西局东南街一平房大院前发现了一个木制招牌,上面写着“旅馆、价格优惠”的字样。
此时从平房内走出了一名背包男子,意识到此人可能为住房的客人,民警上前向其了解情况。该男子称,他从外地来京打工,1日晚上发现这家小旅馆,看到价格便宜就入住了。民警立即传唤小旅馆的店主王某。
王某称,他来自山东,年前租下了西局东南街这个共有12间平房的大院。他原本打算用此房间来经商,但一直未找到合适的项目。春节过后,看到许多农民工又像潮水一样涌向北京,而房屋出租的收入非常可观,王某决定将这12间房屋改造为一个小旅馆。大年初六,在没办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王某在每间房内放了两张床后,就以每天床费40元的价格开始对外营业。
昨天,认定王某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旅馆的行为违法,丰台警方对王某处以10天的行政拘留,并罚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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