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草案)》起草专家小组负责人江平:“第七稿百分之百通过!”
《物权法》将在全国十届五次人大审议并表决,就这一万众瞩目的盛事,记者近日走访了《物权法(草案)》起草专家小组负责人、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先生。
明确平等保护各财产权
采访从这次《物权法》第七稿的审议和表决谈起。“第七稿已经成熟了,这次百分之百通过!”提起这次表决,江平充满信心。“《物权法》的基本精神是保护财产权利。更多的是保护私人财产权。”就是这个基本精神让《物权法》的诞生遭遇了波折。但江老说起来仍然很笃定。2005年,北大巩献田教授认为应当优先保护国家财产,并上书吴邦国,致使《物权法》草案推迟了审议。江平的理由是“国家财产也要保护,但是国家财产的保护不只《物权法》,还有受到其他很多法律的保护。这次《物权法》明确确认了国家、集体、私人的财产权平等保护。”但也加进去了一些条款,比如第三条,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的基本经济制度。加了第四条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部分规定突破原来法律
对于《物权法》,江平表示有的条款是把原来的法律制度写进去,如土地权、国家财产所有权、集体财产所有权等。有的条款是完善了原来的制度。还有一部分是原来的法律没有,《物权法》作了突破性规定。比如,担保问题,可以用将来的一些原材料、产品、机器设备做担保,大大提高了担保的功能。还有不动产登记中的异议制度、善意取得制度、地役权,都是原来没有在法律中明确规定的。
最高法院会出台司法解释
《物权法》通过之后,要不要再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江平表示,《物权法》在法律层面已经不需要再制定实施细则。但在司法适用方面,最高人民法院会出台司法解释。江平还表示通过的《物权法》是将来民法典的一部分,《物权法》通过之后,下一步将起草侵权责任法。江平表示,《婚姻法》、《继承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等都是民法典的一部分,等到全部完成之后,最后完成民法典。羊城晚报集团联合报道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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