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电子眼”越来越多地用在了交通管理上,的确提高了管理的效率和水平,对保障交通安全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在少数地方,“电子眼”的使用,也出了一些问题。
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周振中呼吁:交通“电子眼”也要“反腐”。
不仅是周振中委员关心这个问题,在春节前广东省的两会上,该省的政协委员江涛说,“电子眼”测速的问题已经到了“怨声载道”的地步。江涛在提案中表示,在不少地方,“电子眼”抓拍超速罚款的问题,已严重违背了保障交通安全的初衷,被驾驶员形容为新的、合法外衣下的“车匪路霸”。他还说,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之一是财政监管失控,很多地方的交警部门在罚款上缴地方财政后,能按一定的比例返还。在此潜规则经济利益推动下,不少地方交管部门胡乱抓拍罚款。
“电子眼”的滥用,本质上是权力的滥用,是政府部门以公共管理为名,凭借手中掌握的公共权力,不惜损害人民的利益以自肥。
这种滥用权力、以权谋部门之私的现象,不仅存在于一些地方的交警部门,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于其他很多部门。作为由国家财政供养的政府职能部门,当严格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公共管理、社会服务”的四大职能,把为民服务作为最高宗旨,倘若把手中的权力掺杂进部门私利,则不仅有悖于基本的行政伦理,更与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目标背道而驰。
什么是服务型政府?服务型政府是指一种在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理念指导下,在充分听取公民意愿表达的前提下,通过法定程序,实现其服务职能并承担服务责任的政府。在那些损害人民利益以自肥的政府部门眼里,部门私利比公民利益重要得多。他们没有想到的是,这种做法是以破坏社会和谐为代价的。
一个和谐的社会,只有政府、公民和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努力才能得以建立和维护,而政府无疑在其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要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促进社会和谐。而类似于把“电子眼”变成“罚款机”的做法,削弱了政府部门的行政效率,损害了政府部门的形象,破坏公民对政府的信任,其危害可谓大矣。
希望周振中委员在两会上的这番言论,能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不仅要治滥用“电子眼”现象,更要清理权力本位、部门利益本位思想指导下的违法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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