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聂丽娟实习生文闻)结婚的新房刚刚装修好,吴小姐就发现未婚夫脚踏两只船。她向男友提出分手并讨要她花费的4万元装修费,男友却迟迟不给,令她苦恼不已。
2004年,吴小姐和男友相识,2005年,男友以自己的名义买下一套100平方米的住房作为新房。
眼看着还款期已过了1个月,吴小姐打了几次电话,前男友都称手头紧暂时没钱还,吴小姐没了主意。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王万雄律师支招说,吴小姐可拿欠条起诉,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实施“财产保全”措施。如果债务人还不偿还,法院可采取强制措施。另外,吴小姐还可采用更简便方法,利用欠条上规定的还款期限,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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