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3月5日电(李鸿光)香港艺人李若彤肖像权官司近日在上海实现案外和解。3月5日下午,李若彤到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办理撤诉手续,并领取了3名被告给予的赔偿金。
2006年12月26日,李若彤在静安区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北京安必信家庭购物网络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及两家省级电视台。
李若彤表示,本案的3名被告未经其同意,以营利为目的,擅自使用自己的肖像,构成了侵权,给自己造成极大的精神压力。由此,李若彤要求3名被告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法院受理此案后,感到事态严重的被告与李若彤联系,表达了歉意,并承诺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双方最终达成案外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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