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房奴”,政府该做什么
本报记者胡力丰 北京报道
“房奴”,近几年流行的热门词汇。城镇居民抵押贷款购房,在生命黄金时期的20-30年,每年每月使用占可支配的较大部分,有的达40%-50%,甚至更高比例,用于偿还贷款本息,以致造成对居民家庭生活长期压力。
增加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供应
郭松海委员认为,政府应履行社会公共管理的职责,合理调整住房供给结构,地方政府应进一步调整房地产开发结构,引导一些有品牌、有势力的企业开发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限地价、限房价。
要根据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建设成本等因素,来确定合理的房价区间。运用利率与税费等手段,促进住房供给机制的调整,提高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的比例。房价收入比超过了10倍的城市,其限价商品房所占比例应达到30%-40%,使房地产开发的供给结构与中低收入家庭真实需求相吻合,以满足大众的需求。
引导形成多元住房梯度消费观念
引导房地产市场理性消费。改善居住条件是广大百姓的迫切需求,但住房改善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要形成多元住房梯度消费观念,根据实际收入水平和消费能力,来选择买房和租房,消除盲目攀比思想。在政策制定上,要引导合理消费,限制潜在需求过早变为超前消费。规范投资需求,抑制投机需求,如对投资性购房提高贷款门槛,对购而不住的空置房实施征税措施等。进而降低住房的需求动力,缓解住房价格的增长压力。
降低或取消政府有关部门不合理的涉房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格查处自立项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服务收费行为。逐步减免公建配套工程费,大市政配套费。各地房地产开发交纳每平方米几百元的上述两种配套费,开放商再把费用摊入建房成本,最终转嫁给购房者。
治理房地产领域的商业贿赂
“房地产领域可谓商业贿赂的重灾区。”全国政协委员郭松海一针见血。
他举例:譬如土地市场的假招标、假挂牌、假拍卖、真协议;市场交易中工业用地转化成商业用地,价格会直线飙升,而土地用途变更权力又往往由分管副市长和副秘书长说了算;又如目前规划部门的自由裁量权太大,随意变更规划,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变更,一个中等项目容积率提高零点几个百分点,就会增加数千万的收入,神奇的手,可谓点“石”成金。
郭松海委员认为,房地产开发必须执行阳光政策。政府必须实行规划批前、批中、批后的公示,对于土地审批、城市拆迁、房屋开发整个程序等都要公开。城市建设规划应聘请城市规划社会监督员,定期召开座谈会,让整个工程“暴露”在群众的视线中,缩小不良“操作”空间。
同时,要实行项目审批责任制和谁允许规划指标不完全的项目上市交易,谁私自更改指标,就应追究谁的责任。
健全监督机制,把公共权力置于法制和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如果不对行政权力予以制衡,市场经济的惟利是图和“审批权力”的结合,必然造成金钱和权力的交换,导致腐败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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