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工民主党中央
强制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
本报北京3月5日讯 记者陈丽平 “建议借鉴交通事故的处理办法,推行强制医疗责任保险制度,设立医疗损害赔偿基金,建立医疗风险社会分担机制。”这是农工民主党中央针对目前医疗纠纷数量增加的情况,向大会提出《关于建立医疗风险分担制度,完善医疗事故处理机制的建议》的主要内容。
据农工民主党中央调查,2002年、2004年、2006年1月至10月,全国发生严重扰乱医疗秩序事件分别为5093件、8093件、9831件。这些数据表明,医疗纠纷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一个突出问题。
农工民主党中央在建议中认为,交通事故发生率、伤害程度、财产损失、社会危害是医疗事故的若干倍,但很少有受害者家属打骂肇事司机的现象。究其原因,是车祸事故处理机制比较完善;车辆都购买了“交强险”,赔付有保障。
农工民主党中央在建议中提出,卫生部应会同保监会加快研究制定医疗责任保险办法,建立保费合理、赔付规范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待时机成熟后,由国务院颁布《医疗责任保险条例》,像车辆“交强险”那样作为法定保险强制购买。
农工民主党中央还建议,要设立医疗损害赔偿基金,来源主要有四部分,一是政府投入;二是接受社会捐赠;三是医疗机构按照规模级别、手术台数、出院人数的一定比例缴纳;四是医务人员按照职称、工作岗位的风险系数缴纳。该基金主要用于医疗纠纷的补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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