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眼看200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本报记者 陈晶晶
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今天将200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薄薄的一本报告中,“公共财政”的字眼不仅再次多处出现,而且公共财政的一些基本法律特征也在草案中得到明确。
彰显公共性和公益性
“切实体现公共财政公共性和公益性的本质特征,财政支出重点向社会事业倾斜,突出加强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财政部受国务院委托盘点200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时,用清晰的文字指出,为什么农村、教育、医疗等2006年的重点支出得到了保障,同时也说明了为什么2007年这些依然是中央财政的重点支出。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隆亨教授接受采访时说,公共财政是一种法制的财政,而社会性、公正性和平等性恰恰是公共财政最主要的法律特征之一。
他解释说,公共财政是将市场经济作为自己的前提,只有在市场失灵的地方,财政才用“公共”的形式来处理有关事务。公共财政以它的累进制的税收和对社会弱势群众的转移支付,缓和了市场和要素分配带来的社会矛盾;公共财政的法律性要求财政在税收和支出政策上对不同经济成分一视同仁;公共财政尊重所有权和私人财产,财政只有为了公共利益且通过法律程序才能占有私人财产。
按照2007年预算草案,中央财政将继续加大对农村、教育和医疗事业的支出。
农村———2007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各项支出共达3917亿元,比2006年增长520亿元,增长15.3%,强化各项支农惠农财税政策;
教育———2007年中央财政安排教育支出858.54亿元,比2006年增加252.49亿元,增长41.7%,着力支持解决“上学难、上学贵”的问题;
医疗———2007年中央财政安排医疗卫生支出312.76亿元,比2006年增加145.36亿元,增长86.8%,积极支持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承载社会公平与正义
“公共财政作为公共资源配置的主体,其最大、最基本的作用就是要体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2007年预算草案明确做出如是表述,在法治的理念下引导公共财政突出帮助解决基本民生问题。
社保和就业再就业———2007年,中央财政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9.27亿元,在去年较大幅度增加的基础上又比2006年增加246.99亿元,增长13.9%;
其他社保———支持扩大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支持做好农民工及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大力支持抗灾救灾,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等;
收入分配秩序———严格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调节国有企业管理者与职工的收入差距,规范垄断企业收入分配制度等;
廉租房———落实预算安排、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以及土地出让收益等各项城镇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来源,通过租金补贴、租金核减和实物配租等方式,确保困难群体居有其所。
据了解,20世纪90年代末,我国为抵制亚洲和世界金融风暴,解决国内供需矛盾和控制财政赤字,开始引入公共财政体制的改革。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批准同意财政部受国务院委托提出的“转变财政职能,优化支出结构,建立公共财政的基本框架”;2001年,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批准同意财政部受国务院委托提出的“必须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大力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供给范围”。
刘隆亨认为,从财政工作实践看,公共财政体制建设基本上从2003年以后才开始提速,今年的预算草案报告表明,我国公共财政的基本框架已经逐渐显示出来,公共财政正在走向成熟。
他表示,民主性和法制性是公共财政必不可少的法律特征,现代财政制度下任何一项收支活动都是法律活动,财政的任何行为都源于法律。财政要在立法机关和民众的监督下运行,而预算正是公共财政的核心。
本报北京3月5日讯
百分比链接
13.8%———2007年全国财政收入44064.85亿元,比2006年增加5334.23亿元,增长13.8%;
15.7%———2007年全国财政支出46514.85亿元,比2006年增加6301.69亿元,增长15.7%;
1.1%———2007年初步安排中央财政赤字2450亿元,比2006年预算赤字减少500亿元,预计占GDP的比重继续下降到1.1%;
20.1%———2007年中央财政安排科学技术支出881.21亿元,比2006年增长20.1%;
28.3%———2007年中央财政安排公共安全支出594.83亿元,比2006年增长28.3%。
(数据来源:《关于200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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