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第44个全国学雷锋活动日,南京玄武区一餐馆将雷锋的照片挂上门头,以此招揽客人,引起不少市民争议。餐馆方说,这是纪念雷锋同志,宣传雷锋精神。
餐馆打出“雷锋”招牌
悬挂雷锋照片的餐馆位于玄武区十字街70号,是一个东北老板开的农家菜馆。
餐馆大门一旁,还放着一个招牌,顶端印有跟大招牌上一模一样的雷锋照片,照片下面写有“东北人都是活雷锋”字样。由于餐馆的招牌和广告宣传牌都是红色的,而一旁的雷锋照片却是灰色的,两者色调分明,格外显眼。
店方:为宣传雷锋精神
昨天下午,记者推开餐馆的大门,餐馆老板不在。餐馆里,一东北口音的中年女子称,餐馆刚开业没几天,老板是东北人,对雷锋很有感情,就决定把雷锋的照片弄到餐馆招牌上去。
餐馆一年轻男子说:“老板把‘雷锋’搬出来,一方面是说我们餐馆诚实经营,像雷锋一样为顾客做好服务。另一方面是希望前来就餐的顾客看到招牌后,能想起雷锋事迹,从而在生活中多做好事。”
这名男子还称,他们把“雷锋”放在餐馆招牌上,目的并不是以此吸引顾客,所以谈不上用雷锋来做广告。“如果按照相关规定,确实不能悬挂,我们会和餐馆老板一起把它换掉。”
多数市民不赞成这种行为
该餐馆招牌上印出的雷锋照片,引起不少路人议论。玄武区的退休教师马女士认为,餐馆这样做很不合理,“雷锋已成为中华民族的一种精神象征,用雷锋形象做广告招牌,这不仅是对英雄人物的亵渎,也是对人们精神信仰和社会道德的恶意挑衅,违背了应该遵从的商业道德,应立即叫停。”
一路过餐馆的年轻男子看了餐馆雷锋的照片后,认为餐馆的做法也未尝不可。“在门头上放雷锋照片,这样客人进出店面就能看到雷锋,进而想起雷锋精神来,这也算一种宣传方式。”
尽管市民对此看法不一,但多数市民认为,拿“雷锋”做招牌,显然不妥。
执法部门:不能判定违规
玄武区城管执法大队一工作人员称,像这家餐馆这样,采用“雷锋”的照片来做招牌宣传,从法规上,还没有明确的处理规定。“严格地说,执法部门并不能判定这种做法是违规的。如果张贴的位置不对,可以从乱贴乱画方面,要求其改正,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李绍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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