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3月6日消息据台湾媒体报道,根据昨天台“立法院”修正的“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有关陈水扁妻子吴淑珍漏报珠宝问题,可被连续处罚。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立法院”昨天修正“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规定申报义务人因申报不实受罚后,经通知限期补正,仍未补正,可按次连续处十万元(新台币,下同)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
台“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原来对申报不实者,仅处六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经通知限期补正者,不补正可处一年以下徒刑、拘役或科十万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但台当局“法务部”认为一年以下徒刑不痛不痒,即使易科罚金,金额也不高,因此删除刑罚处分,大幅提高罚款,并采取连续处罚。
据报道,陈水扁妻子吴淑珍配带有十七件珠宝,并未申报,却声称并非自己所有,是向亲友借用,并以“亲友不愿身份曝光”为由,拒绝提供来源。
报道说,类似吴淑珍的珠宝问题,如果未提出合理说明,依新“法”规定,最高可处一百二十万元以上罚金,还可按次连续处罚,最高可处二百万元以下罚款。(郭强)查看/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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