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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一小学“高调”乱收费(图)
自愿项目列入收费标准 当地教育部门称将查处
本报新余讯 记者刘健摄影报道:昨日是新余市春季开学的第一天,记者在各中、小学暗访时发现,当地仍有学校存在乱收费现象。
昨日上午,记者首先来到该市长青小学。记者看到,在该校大门入口处的收费公示牌上,各项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均明确标出,每个收费项目及标准均与当地教育部门的规定一致。看到这块清晰明了的收费公示牌,家长们都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在各报名处,记者也仔细查看了老师开具的收费发票,所有项目及费用均在规定之内。随后,记者来到该市另外几所市中心的中、小学校暗访,也未发现存在违规收费的情况。
上午11时许,记者又来到位于市郊的桥背小学暗访。令记者未料到的是,尽管该市对义务教育收费早已三令五申,但在该校的收费公示牌上,除列出“课本费”、“作业本费”这两项规定收取的费用外,还赫然标出要收取“保险费”、“小学生之友/小星星”(均为杂志)、“一课三练”等规定之外的费用。如小学一年级,规定所收的课本费、作业本费只需48元,而“保险费”、“小学生之友/小星星”、“一课三练”等违规收取的费用达65.8元。
对此,记者找到该校敖校长。敖校长称,“保险费”、“一课三练”等费用均为学生自愿缴纳。当记者问公示牌上为何不标明时,敖校长称等会儿标上自愿两字。
记者来到各班级报名处,发现老师在收取学生费用时,并未告知学生及家长所收费用规定及自愿范围,均按该校公示牌上列出的项目及标准全额收取。
在该校采访时,记者还从学生家长处获悉,该校在上学期放寒假前,向每名学生收取了60元的“预交书本费”。敖校长解释称,春季开学时,学生只要来报名,60元就会在报名时退回。
对此情况,记者来到新余市渝水区教育局采访。该局廖局长称,新余市教育部门已经明确规定,从今年春季起,市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小学、初中)上学免收学杂费,只收教科书费、作业本费和寄宿生住宿费,除此之外,其他任何费用均本着自愿的原则收取。对于记者反映的桥背小学乱收费情况,渝水区教育部门将赴学校调查,一旦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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