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呼和浩特3月6日电(记者汤计)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经商办企业的两名四川籍商人在没有办理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占用林地67.5亩,近日被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据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李晓静介绍,现年44岁的陈某系四川省广安市人,被捕前任四川省广安市金达建筑有限公司董事长、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榆林镇川榆制砖有限公司董事长;现年41岁的向某某系四川省广安市人,被捕前任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榆林镇川榆制砖有限公司总经理。
案发后,向某某因涉嫌非法占用林地罪被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森林公安局取保候审。在取保候审期间,向某某未经公安机关同意,擅自离开被监管地呼和浩特市,逃回四川省广安市家中。2007年1月2日,向某某被四川省广安市警方抓获并刑事拘留,1月5日被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森林公安局民警押解回呼和浩特市;陈某也远在四川老家,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森林公安局多次电话传讯不到。后经上级森林公安机关同意,办案民警赴四川省广安市将陈某押回呼和浩特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