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6日电(记者田刚、宋常青)天然气在现代社会能源结构中的地位举足轻重,在能源紧张的形势下,围绕天然气的开发、经营和使用的有关争论一直是我国的社会热点。全国人大代表钮小明等代表提出,尽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天然气法》,在这个行业确立现代化的政府监管机制,引入市场机制,打破行业垄断,促进我国天然气行业健康发展和资源节约利用。
代表们认为,天然气作为一种清洁能源,在日益工业化和城市化的中国越来越受到青睐。我国煤炭在一次性能源中的比例高达75%,天然气储量巨大,勘探、生产、输送、销售等产业发展前景广阔。民革中央副主席、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钮小明等代表在议案中提出,我国还未对天然气专门立法,只在《矿产资源法》中有部分石油、天然气的内容,主要是针对资源管理和保护的。
目前中国天然气行业存在许多问题,表现在国家对这个产业的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合理开采和综合利用的缺乏管理监督;行业垄断相当严重,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个公司处于绝对垄断地位;天然气产品配置和定价机制存在问题;天然气消费产业落后,在中国能源结构中比重仅4%左右。总之,制定天然气法具有必要性。
据了解,由于天然气的重要性,各国对天然气的勘探、开采和经营纷纷进行立法。从国外实践来看,营造良好法律环境,是天然气行业改革与发展的根本保证。钮小明等代表认为,制定我国天然气法的指导思想,应引入市场机制,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在天然气行业的产业链中,凡是能引入市场机制的环节尽可能打破垄断,即使在自然垄断的环节,也应以现代化政府监管防止经营者滥用垄断权力。要确立现代化监管机制,把政府的政策制定职能与监管职能分离,将政府作为天然气行业国有股权代表所享有的权利与国有企业的经营权分离,建立独立、公平、透明、稳定的监管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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