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电子商务交易业务者,必须到税务机关办理专门的电子商务税务登记。———陈学希代表
早报讯
昨日广东籍全国人大代表陈学希等人建议:要尽快对我国电子商务税收立法。
陈学希说:“网上交易成了税收的真空地带。
其次,可以考虑使用电子商务交易专用发票。每次达成交易后,必须开具专用发票,然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往银行,才能进行电子账户的款项结算。第三是建议允许纳税人电子申报。纳税人访问税务机关的网站填写申报表,税务局数据交换中心受理成功的,数据信息将传递到银行数据交换系统和国库,由银行进行划拨,并向纳税人发送银行收款单,完成电子申报。
最后建议确立电子账册和电子票据的法律地位。《新快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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