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发布
七类考生可加分投档
今年对运动员类认定将更加严格
金报讯 (记者 郑雪)昨天记者从浙江省教育厅获悉:教育部日前发布了《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今年有七类考生在高招时可加分投档,最高20分。
据介绍,七类考生可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20分。包括:评选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者;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且在报考当年通过省级招生委员会会同体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测试并被认定的考生。
据介绍,在加分人群中,今年对运动员类认定更加严格,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要在报考当年通过省级招生委员会会同体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测试并被认定。
另外,对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以及烈士子女可降分投档,幅度不超过20分。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今年高校录取工作将于7月上旬开始,其中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在7月10日至15日之间开始,20日之前完成;全部录取工作将在8月20日之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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