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顺其人:自称杀猪出身当过干部
据一位知情人士透露,赵顺是安徽省长丰县人,1962年8月出生,他与朋友一起喝酒时自称他在乡下老家是杀猪的出身,乡亲们都称呼他为“小顺子”。
“他还说他下过海、经过商、炒过股票、搞过保健品直销,总之好像什么都干过。在搞‘鑫上递’之前,他与钟英(模特出身现是其合伙人、情人)在上海搞直销,自称因为在澳门豪赌输了个精光才创建‘鑫上递’。”
据知情人讲,赵顺也在山东“众旺”公司工作过,刚开始睡过地板,生活很艰苦。“他当时只想在上海闯荡几年赚上500万元就够了,没想到今天会搞到这么多钱。”
知情人还说,赵顺在广州搞传销时曾被广东警方追捕过,他自称2004年9月花了200多万元从北京买回了消费储值理论的知识产权。2004年9月30日在上海率先成立了上海鑫上递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并在江苏江阴市和上海部分地区启动业务。2005年4月以后相继在江苏绝大部分地区和广东福建、江西、浙江、山西等7个省及其所属45个市县高速扩张。2005年底达到300万/年佣金量的地市就有6个,赵顺给这些地市代理商分别奖励了宝马轿车或30万现金。2006年1~5月佣金飚升到每月2000~3000万元后收盘,人走楼空。
代理商成了替罪羊
“我们近50名代理商都被它害惨了,都成了替罪羊!”与记者见面伊始,耿龙金就这样说。
“在董事长赵顺失踪之后,由于佣金未发、奖金未返,我们代理商替赵顺背了很多黑锅,有的代理商家里被砸,财物被抢,工作人员遭围攻,根本无法正常生活;有的代理商东躲西藏、逃亡在外,有家不能回;有的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有的甚至重病在床却无钱医治。” 耿龙金气愤地说。
江苏淮安的原鑫上递公司代理商告诉记者,她于2005年11月花24万元取得了淮安市的代理权,半年多便上缴了300多万元佣金。但骗局暴露之后,数百名消费者及部分商家便去找她(当事人要求隐去姓名)讨要返奖和回扣,无奈之下她有家不能回,外出打工洗碗赚钱,过着四处流浪的生活。“我当初是卖掉了弟弟的出租车并且贷了一部分款才凑够24万元获得代理费的,开始根本没有想到这会是一场骗局。现在丈夫和我闹离婚,弟弟也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工作。我数次想过跳楼自杀。所谓的消费创造财富的这些理论,现在想想完全就是诈骗!”
靖江的原代理商盛兴宝则告诉记者,他从2005年10月份投资8万元获得代理权,消费者的热情刚开始很高,他共发展了2000多名消费会员,上缴了330万元佣金,然而公司目前却欠着这些消费者的返奖五六十万元。从2006年6月开始,盛兴宝便接到了很多个恐吓电话,甚至有几名会员酒喝多了之后要烧他的房子。“我们这些代理商也是受害者,我们中的绝大部分现在都是有家不能归,我当时也是一时头脑发热把房屋的拆迁款投进去作了代理。”盛兴宝说:“消费者和加盟商家还以为是我们把钱卷跑了呢。这个骗局是精心策划出来的,哪一步该怎么走,他们都是事先想好的。董事长赵顺也曾经说过出了事情也不怕,他可以用100万元放倒一个部长、50万元放倒一个厅长的狂言。”
“我家里的贵重物品大部分都被加盟商家和会员拿走了!”江苏南通的原代理商许女士无奈地告诉记者,现在她不仅损失了钱财,甚至连亲戚朋友都不认她了。
记者了解到,鑫上递公司近50名代理商都有着类似的遭遇,他们本以为是创业机会的这场消费欺诈骗局把他们推向了人生的底谷。
报案四次方才受理
在2006年6月,赵顺携款逃跑后,鑫上递全国近50名代理商对报案与否持不统一意见。相当一部分代理商对赵顺诈骗的真实面目尚未看清,对返奖仍抱有幻想。只有包括耿龙金在内的3名代理商坚持报案。他们随即赶写了“关于迅速将特大诈骗犯赵顺缉拿归案的紧急报告”,于2006年7月6日赶赴鑫上递公司所在地上海公安局长宁区分局经侦支队报案。但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他们遭到了拒绝。
据耿龙金讲,该局经侦支队的一名徐姓支队长看了报案材料后表示,像这种消费积分获奖模式目前市场太多了,2个月不返奖很正常,无非是资金链断裂,资金周转不灵,谈不上携款逃跑。所以建议耿龙金等代理商应去长宁区中院起诉赵顺和鑫上递公司,如果法院要求配合他们可以出面配合。
耿龙金等人听后,立即又去了上海市长宁区中院,该院经济庭的一位陈姓法官却非常明确地告诉他们,这是个典型的诈骗案,长宁区公安局应当受理,按照程序应当是公安局先受理,把案件查清后,通过检察院公诉,然后由法院受理审判。
2006年7月7日, 耿龙金等人再次给公安长宁区分局经侦支队提供了报案报告书和报案信息表等资料,但得到的答复仍是不予受理和立案。
事隔半年后,2007年1月,鑫上递全国近50名代理商基本都放弃了返奖的幻想,他们在南京召开了代理商会议,并一致同意集体报案。
“我们选了15名代表于1月11日到江苏省公安厅报案,得到的答复是案情确实重大紧急,但不归江苏省管辖,应该到上海市去报案。”
“于是我们又派了5名代表第3次来到上海市长宁区分局经侦支队,但得到的答复更加令人吃惊。”耿龙金告诉记者,一位赵姓警官对他们说赵顺已因另一件传销案在江苏江阴被抓了,虽不是因为鑫上递的事情,但应当并案处理,所以应当去江阴市公安局。
耿龙金说,5名代理商代表随即来到江苏省江阴市公安局,该局经侦大队的高姓警官表示,抓赵顺是因为传销的事,与鑫上递无关,所以立案还应到上海去,就算要并案处理也要小案并大案。
2007年1月15日,鑫上递的代理商第4次来到长宁区分局经侦支队,终于得到了受理的答复。“虽然受理了,但经侦支队说立不立案还在审查中,至今我们也不知道到底有没有立案,也不知道赵顺的具体下落。”耿龙金说。
利益分配难圆其说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至今仍有不少消费者尚未认清鑫上递的圈套。为了彻底揭开鑫上递的伪装,使消费者不要坠入类似的陷阱,记者几经辗转联系到了鑫上递公司的一名商务代表王先生。他告诉记者,所谓商务代表就是吸引更多的商家来加盟。“公司刚开始说,做了商务代表,可以发展加盟商和会员,就是坐在家里不做事,也能赚钱,像我现在一个月的收入在2万元以上。”
王先生说,要使鑫上递的加盟事业发展下去,必须加快商务代表的发展速度,可以发展自己的亲戚、朋友和同事成为商务代表。如果一个商务代表发展了一个新的商务代表,除了拿原有的基本工资外,还会得到一笔奖金。发展的人数越多,奖金就越多。
王先生告诉记者,最后所谓的消费创造财富已经变味,已经不是正常的消费。他的一位朋友就将自己的房产抵押,每个月投入5万元钱,其实并没有消费任何东西。“结果半年投资了30万元后,本想可以有巨额回报了,结果谁知现在成本都没有了,妻子也和他闹离婚了。用他的话说,就是‘以前有车有房有老婆,现在鑫上递让我全部失去了!’”
“按照正常消费,鑫上递也不可能在几年时间内能够聚集上亿元的资金,所以其中有很多巨额的变相投资,很多人和他的朋友一样,想着投进去几十万能收回来上百万。”王先生说。
在鑫上递的网站上,对于如何返给消费者奖金有如下说明:对获得奖励权的会员消费者,自获得奖励权当月A级市场隔月、B级市场隔季开始得到奖励。也就是说,假如消费者在2005年7月时消费积分累计达到一个奖励权,公司则从2005年9月开始发放奖金,9月之后是11月,总之隔月发放。1000元钱的奖金需要一年半的时间才能发完。这是消费储值公司普遍宣扬的“以时间换空间理论”。
相关理财专家对此表示,从消费者角度看,只是领奖金的时间拖后了,似乎并没有什么问题。其实不然,这其中有一个巨大的陷阱。
鑫上递公司规定,消费者累积的消费积分达到奖励权后才可以获得奖金,并同时规定,消费者获得奖励权后,必须持续消费,两个月内至少保持40分的消费积分,公司才能发放奖金。也就是说,在奖金发放过程中,如果消费者不持续消费,鑫上递可以随时停发奖金,直到消费者继续消费为止。
“上次的奖金还没发完,新的奖励权又到了。为了得到奖金,消费者就必须持续消费。事实上这就是一个死循环。”专家表示。
而且,商家和鑫上递的佣金是按月结算的,消费者获得奖励奖金的时间却又长达18个月。当鑫上递应当支付给消费者的奖励大于实际收取的佣金时,公司就会出现亏损,其对消费者的承诺也就成了泡影,公司老板随时可能“人间蒸发”。
看过记者提供的材料后,理财专家表示,其实鑫上递的运营风险被担在了消费者肩上:其会员卡协议中写明:奖励款属鑫上递对持卡人消费行为的赠予性奖励,公司有权变更办法和标准。而根据《合同法》规定:“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因此,一旦公司倒闭、破产,消费者将一无所获。而且非理性消费,常常诱发加盟商们暗抬商品或服务价格,推销劣质、滞销商品的现象,甚至发展为变相传销。
鑫上递刚开始确实实现了对部分消费者的返利承诺,但该公司的经营存在严重隐患。消费者能在短时间内分期领到奖励,靠的是时间差和后续佣金支付,但背负的奖励雪球将越滚越大,一旦资金链断裂,“财富”大厦必然倒塌。
按照鑫上递公司的规定,参与者都有高额利润,但专家通过计算却发现其利益分配难以自圆其说。
以在宾馆消费2000元为例,消费者能获得200分,鑫上递要给消费者1000元。与此同时,宾馆向鑫上递缴纳2000×10%=200元的佣金,并得到鑫上递200×8%=16元的返利。在此过程中,鑫上递要支出1000+16=1016元,但其收益只有200元,鑫上递亏损816元。如果是20万积分,鑫上递需倒贴8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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