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保定电(记者郭志昆)3月7日,保定市召开文物工作会议,专门通报高碑店市开善寺石质文物被盗案件,强调做好全市文物安全保护工作。通报中称,2月22日凌晨,高碑店市国保单位开善寺内8件石质文物被盗,包括经幢2件,经幢盖2件,均属国家二级文物,石质造像1件属国家三级文物,另有墓志2件,经幢盖1件属未定级文物。
通报称,这一案件充分暴露部分县市在文物安全管理上的漏洞,反映出一些文物行政部门、文博单位的领导和个人对文物安全工作存在的麻痹思想。表现为安全人员不到位,基础工作不扎实,安全制度不落实,防范措施不得力,监督机制不完善。
保定市文物管理局要求,各级文物部门一定以此为鉴,尽快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最大限度地保证文物的安全。要逐级签订安全责任状,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发生文物被盗或损毁,对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追究行政直至刑事责任。
保定市主管副市长李国英指出,两年来连续发生田野和馆藏文物被盗案件,文物安全形势异常严峻。涞水县追回的被盗文物“望天吼”仍然没有得到妥善安置。这次开善寺文物被盗案件在国内产生很大影响,各级领导都十分重视。文物系统的干部职工要守土有责,为国家、为子孙后代保护好我们现有的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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