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预防腐败局今年成立
政府工作报告指出今年要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全国政协常委、监察部副部长陈昌智昨天透露———
反腐从源头入手
邱晓华、郑筱萸、何闽旭、王武龙……过去的一年,12名省部级官员受到查处,为历年来最高,凸显了中央铁腕反腐决心。
就在两会召开前夕的2月13日,中纪委副书记干以胜在新闻发布会上直面热点,并透露中国将组建国家预防腐败局的消息。分析人士据此认为,如何纠建并举,如何在体制机制制度上下功夫,从源头上解决反腐的深层次问题注定将成为今年两会的一大热点。
报告回放
3月5日上午,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
我们的目标是,建设一个行为规范、公正透明、勤政高效、清正廉洁的政府,建设一个人民群众满意的政府。
依法规范行政行为,深入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迟夙生代表建议———
预防腐败机构应垂直管理
本报讯 2007年2月13日,中纪委副书记干以胜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为了加大预防腐败的力度,中国正在积极筹建国家级的预防腐败的专门机构,这也是借鉴国际上一些有效的预防腐败的做法。看到这个消息后,一直在思考这一问题的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夙生律师事务所主任迟夙生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建议,国家应尽早建立预防腐败局。
“通过这个机构的建立,预防腐败的力度将会进一步加大。”迟夙生进而提出自己的建议:建立专门机构后,“人、财、物”都应该“垂直管理”,由国家的专门机构直接领导,要避免“地方机构追查地方贪官,却受制于地方政府”的现象发生。
迟夙生告诉记者,她的建议,主要基于以往办案经验。为做到公正审理,往往需要对腐败案件进行“移送管辖”,但在审查起诉等环节,由于是异地审理,几乎每个环节都需要层层上报来决定由哪个地区进行,无形中增加了司法资源的使用成本。如果检察机关在“人、财、物”方面能实现垂直管理,不依赖地方政府,就可以省却这些步骤。
现在国家积极筹建预防腐败的专门机构,也涉及这个问题。需要由国家级的专门机构直接领导,将这一机构的力量集中,以实现更好的效果。
权威发布
防腐局将来还要成立地方级机构
国家级预防腐败局具体框架人事编制尚在研究
本报讯 昨天,全国政协常委、监察部副部长陈昌智向记者透露,国家预防腐败局将在今年成立,但具体时间待定。
据陈昌智介绍,新成立的国家预防腐败局主要职能是进行宣传、教育,进行制度的建设,以及机制体制的创新,还有就是在反腐败上抓一些源头性的工作。不过陈昌智表示,有关成立国家预防腐败局的具体方案、框架、人事编制、下面的办事机构目前还没有确定,都在研究中。国家预防腐败局将放在监察部,具体的主管部门也还在研究中,但这个专门机构的规格会比较高。
据悉,成立国家预防腐败局的动议已有一年多的时间。此前,中共中央纪委副书记、秘书长干以胜曾透露,组建国家预防腐败局是认真履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所规定的义务,是借鉴国际上预防腐败的有效做法。国家预防腐败局在成立之后,将来还要成立地方级的预防腐败机构。
陈昌智告诉记者,国家反腐败发展到现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从源头上进行治理,查办案件可以起到治本的作用,但是还要从源头上预防,才能更加有效。案件是查不胜查的,如果从源头上、机制上、体制上加强建设,腐败的案件就可以大大减少。这也是成立国家预防腐败局的重要意义所在。
[1][2][下一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