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汽车保有量突破百万大关之后,市政府昨日在政府公报中适时地公布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个意见中提出,未来四年,深圳将构筑国际水平、一体化的公共交通体系,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客运体系中的主导地位。
《实施意见》提出的改善措施与优惠政策在未来几年里将影响到市民出行的方方面面。到时选择公交出行,不但候车时间会大大缩短,车速会逐渐快于私家车,票价也将比现在逐步降低……
加大关外公交枢纽建设力度
此次出台的《实施意见》较此前相关规划进一步提出了实现“公交优先”的措施与政策。《实施意见》中确定,轨道交通建设到2011年基本将建成总长约177公里的骨干网络。到2010年,轨道交通在公共交通内部的分担率达到20%以上;在主要的客运走廊上,能够分担机动化出行总量的30%以上。城市次中心利用轨道交通基本能在30分钟内到达市中心区,市域内其它组团利用轨道交通基本能在45分钟内到达市中心区。
此外,今后四年还将大力推动BRT(快速城市公交系统)建设。按相关规划,“十一五”期间建设五条总长130公里左右的BRT线路,力争至2010年实现由轨道交通和BRT组成的公共交通骨干网络,承担全市公共交通出行量的比重达20%—25%。目前,BRT1号线已开始动工建设。
今后四年内,配合公交大型基础设施的建设,一大批公共交通枢纽设施、换乘站、首末站、中途站也将加快建设。《实施意见》中提出,至2010年,特区内确保完成规划用地面积共43公顷的73个公共交通场站的建设工作。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相对不足的宝安、龙岗两区的建设力度更大,宝安区重点完成用地面积共91公顷的21个公交换乘枢纽、103个公交首末站、19个公交综合车场和10个公交修理厂(共153个场站)建设任务,重点完善全区6000个公交中途站的设置和配套设施的建设工作;龙岗区重点完成用地面积共56公顷的27个公交换乘枢纽、73个公交首末站、12个公交综合车场和2个公交修理厂(共114个场站)建设任务。
公交车将享“路权优先”
公交基础设施完善后,公交大巴还将享受到“路权优先”待遇:
在不许左转、社会车辆禁行的路口,公交车将允许左转和行驶。甚至在红灯即将结束前,公交车可以率先起步,私家车主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公交车绝尘而去。
今后几年,深圳将从公共交通专用道、通行信号、交叉口通行限制及管理等方面确保公共交通的路权优先。政府还将编制全市统一的公共交通专用道规划方案,在全市主要公共交通客运走廊上布设公共交通专用道。在实施中,将考虑设置彩色公共交通专用道,并制定交叉口公共交通优先的实施方案,推广使用公共交通信号优先系统。
未来出行愿景
至2010年,确保公共交通承担全市60%以上的客运机动化出行量;公共交通平均出行时间基本控制在30分钟以内,高峰期不超过40分钟;乘客平均候车时间基本控制在5分钟以内;公共汽车平均运行时速在20公里以上;建成区公共交通站点500米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90%以上;公共交通线网密度达到3公里/平方公里;万人公交车拥有率达到17标台。(李斌)
即将出台公共交通优惠政策
1.制定公交财政政策,加大对公共交通投入。
2.建立公共交通补贴评价指标体系,将公共交通补贴与服务质量挂钩。
3.统一特区内外公共交通发展政策,加快推进一体化进程。
4.建立低票价补贴机制。推广使用电子票务,实行公共交通换乘优惠等。
5.公共交通用地免地价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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