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爱民社区居民李学良夫妇都在外地打工,他家的独生子今年已经11岁了,10年前就领了独生子女证。但是从孩子出生到现在,他家还从没有领到过独生子女费。他向本报询问,自己该到哪个部门领取独生子女费。
街道办事处的难题
记者了解到,根据我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从领取独生子女证到子女满18周岁止,独生子女父母每月享受不低于10元的独生子女奖励费或相应待遇。
就李学良提出的问题,记者采访了牡丹江市计生委的唐主任,他说,独生子女费问题已经困扰他们很多年了,像李学良这样的情况他们也遇到过。以爱民区为例,根据2003年计生委的普查结果发现,如果要彻底解决独生子女费的拖欠问题,大概需要三百万元,而这笔钱区政府是难以承担的。
记者在李学良夫妇户籍所在的牡丹江市爱民区的兴平街道办事处了解到,街道办事处从未发放过独生子女费。
账越欠越多
爱民区财政局办公室张主任介绍说,爱民区财政来源较少,财政收入没有余力发放独生子女费。记者又来到市财政局,办公室的人员告诉记者,像李学良这样夫妇双方都不在职的人,财政局一直也没有解决的资金。目前正在多方想办法,并向省里反映这个情况,希望能尽快解决。
张主任还说,除了像李学良这样的家庭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职工退休时应享受一次性独生子女补助,也由于许多单位没有能力或找借口推托,执行得不好。
记者在省计划生育委员会了解到,像李学良夫妇这种拿不到独生子女费的情况,在我省一些地方普遍存在,尤其是一些农村独生子女家庭,也拿不到独生子女费。
有关人士呼吁,应制定更加符合实际的政策,加大财政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投入比例,不能让独生子女费的欠账越来越多。 (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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