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伤有所治、困有所助……近年来,我国不断完善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衔接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为百姓撑起了社会保障安全伞。
让更多人享有保障
“让更多的人享有保障”,是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优先目标。
陈大有从河南安阳来到北京和平里一处建筑工地打工。去年春,陈大有发现他有了工伤保险,虽然他最希望的是不受任何工伤,但工伤保险还是让他心里又踏实又高兴。“我们农民工也能有保险,真是想不到。”
李艳是北京的一名自由职业者,收入不低,不过一直没有社会保险。母亲总在耳边唠叨:“将来年纪大了怎么办?万一生病了怎么办?”去年,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障新办法实施,李艳很快为自己办了参保手续,“这下不担心了”。
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这些曾经徘徊在社保体系之外的人群正逐步被纳入到制度中来。2006年成为近年来我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进展最快的一年。养老、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8649万人、15737万人、10235万人和6446万人,新增参保人员均在1000万以上。特别是农民工的社会保障进展显著,到2006年底,全国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人数达到2537.9万人,按照“低费率、保大病”的原则,2367万农民工参加了医疗保险。
要把百姓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还要确保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2006年全国共发放养老金5011亿元。其中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4421亿元,同比增加926亿元。在离退休人员不断增加以及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较大幅度提高的情况下,全国连续三年实现基本养老金发放无当期拖欠。为支持确保发放工作,全年中央财政共补助774亿元,是近年来补助幅度最大的一年。
给困难群众更多帮助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尤其要关注困难群体、关注人民生活中的难点问题。
“幸亏有低保,我们全家不再为吃饭发愁,孩子也能好好读书了。”上海市民龚国明深有感触。因为身体差、原单位解散,老龚一家没了收入来源,纳入城市低保范围。近几年,上海多次上调低保标准,并且提供低保家庭教育、医疗补贴。老龚对今后的生活重新鼓起信心。
不仅城市居民能够拥有最低生活保障,许多省份还调整财政支出,建立起农村低保,让家境贫寒的农民也能沐浴到公共财政的阳光。
据统计,2006年全国共有2241万城镇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比上年增加6.7万人;1509万农村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增加684万人。
广东汕头农民蔡老伯在春节前搬进了新家。去年夏天的强台风“珍珠”摧毁了他的房子,一时间全家人都只能挤在帐篷里。“莫非就要在帐篷里过年?”蔡老伯一度非常沮丧。很快,来自政府、慈善组织、热心人士的救灾款项送到他手中,他和周边600多户人家一起,在春节前住进了窗明几净的新房。
社会保障要发挥雪中送炭的作用。到2006年底,全国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床位175万张,收养各类人员136万人。城镇建立各种社区服务设施12万个,其中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9817个。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496亿元,筹集社会福利资金174亿元,直接接收社会捐赠款35亿元。
期待更加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
养老社会化了,生病住院有统筹基金支付了,灵活就业人员也能上保险了……社会保障制度正在悄悄改变着人们的生活。
但是,不可否认,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尚未完善,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社会保险主要覆盖的还只是城镇职工,大量农民、城镇居民仍徘徊在制度之外;老龄化给养老保险带来巨大冲击,如何保证资金充足也是需要研究的课题;医疗保险为百姓求医问药提供了基本保障,但百姓还希望医疗费用降一降,保障水平提高一些。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到2020年要逐步建立起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这为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也提出了新的任务。
当前,社会保障事业正从初步构建社会保障制度框架向健全、完善、充实社会保障体系转变。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要继续扩大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覆盖面,让更多的人,不仅是城镇职工,还包括广大农村人口,不仅是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还包括各类城市居民,都享有全面的社会保障。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还要合理确定保障水平和标准,进一步加强保障待遇水平自然增长的机制,让人民及时分享社会发展的成果,同时着力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及时为百姓排忧解难。(白天亮)来源:人民日报转自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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