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我的一个熟人最近想把原来的旧房卖出去。按国家政策,二手房交易须缴纳个人所得税。房交所说:‘只要写个证明,保证这套房子是你唯一的住房,就可以免交所得税。’这样‘变通’国家政策的行为,在许多地方都存在。
五花八门的“变通术”
“联体别墅不是别墅”去年国家连续出台一系列调控政策,其中最关键的一条,就是严把土地关,停止别墅类房地产项目供地和办理相关用地手续。来自山东的毕四海代表说,除了独栋别墅外,其他如联排别墅、双拼别墅、叠拼别墅和空中别墅都被确定为“非别墅”项目,从没有停止用地审批。首付30%成一纸空文去年出台的房地产调控九部门意见要求,从2006年6月1日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作为特例,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仍执行20%的规定。但来自安徽的赵鹏代表说,在实际执行中,20%是通则,30%几乎是一纸空文。税收手段成橡皮筋2006年税务总局出台通知,从8月1日起,各地税局将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强制性征收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来自福建的王晶代表说:“据我所知,有些地方不管你出手第几套住房,只要写个保证书,证明你出售的房子是唯一住房,就能免缴所得税。”
“未封顶不放贷”流于形式
央行出台规定:商业银行只能对购买主体结构已封顶住房的个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但陈万志委员说,绝大多数楼盘都是未封顶按揭。
利益链“蚕食”调控政策
许多代表委员认为,隐藏在这些五花八门“变通术”背后的,是部分地方政府、一些银行机构和房地产开发商形成的利益链条。代表委员们认为,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是房地产调控的关键所在,政府要集中精力解决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同时,住房兼具消费和投资的双重属性,房地产调控必须要用好行政和市场“两只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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