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8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关于物权法草案的说明、关于企业所得税法草案的说明。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就物权法草案作了说明。王兆国说,物权法是规范财产关系的民事基本法律,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包括明确国家、集体、私人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以及对物权的保护。
王兆国说,物权法的起草工作始于1993年。2002年12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民法草案的物权法编进行了初次审议。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草案进行了六次审议,审议次数之多在我国立法史上是空前的。
王兆国说,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草案给予高度评价、充分肯定,认为草案已趋成熟。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会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按照法定程序,于今年1月12日将物权法草案发送全国人大代表,并有计划地组织代表研读、讨论草案,作好审议准备。根据有些代表在讨论中提出的意见,对草案又作了一些修改,形成了提请大会审议的物权法草案。
目前的草案共5编、19章、24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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