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的两会上,我省全国人大代表的提案亮点纷呈,引起了极大关注,这其中包括我省全国人大代表、省检察院检察长孙谦与部分法学专家共同提交的《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法>的议案》。
刑案受害人难获民事赔偿
据初步统计,大约有80%以上的被害人无法实际获得赔偿,特别是那些造成群死群伤的案件以及犯罪分子被判处重刑的案件更是如此,不少被害人从此家破人亡,生活陷入严重困境。
“国家应当负责保护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如果没有尽到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义务,就有责任对受到侵害的公民进行补偿和救助。”孙谦告诉本报记者。
而越来越多的此类现象正呼唤着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尽早建立。
建立国家救助制度条件成熟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国力的不断增强,我国已经具备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条件。”孙谦告诉本报记者。
首先,具有一定的实践基础,对一些比较重大特殊的案件,一些地方政府都主动实行补偿,而且有的补偿数额还很大;其次,具有可以承受的财力基础;最后,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对被害人予以适当补偿,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体现了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也符合扶危济困这一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
希望尽快提上议事日程
除孙谦外,该项议案的参与人还有中国犯罪学研究会会长王牧、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厅长王晋等十余名法学人士。
“我们希望这个议案能得到国家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使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法能提上议事日程,并尽快出台,让受到刑事侵害的公民能得到救助。”
◎本报特派记者邹文彪 记者郭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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