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1日上午9点半左右,顺义区辛樊路与天北路的交叉路口,一辆载着7名外国游客和1名中国导游的金杯车与一辆装有6根水泥管(直径1.5米)的牵引货车相撞。造成金杯车上2名爱尔兰籍游客、1名荷兰籍游客死亡,另有1名荷兰籍游客在事故中受轻微伤(本报2006年8月2日、3日曾报道)。
记者昨日获悉,顺义法院一审判决肇事的牵引车司机33岁的安徽人孟庆虎有期徒刑5年。
公诉机关指控,2006年8月1日9时许,孟庆虎驾驶超载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由东向西行使至顺义区天北路板桥路口时未遵守交通信号,在行至停止线外黄色信号灯已亮起的情况下,仍强行通过路口。
在躲闪过程中,孟庆虎驾驶的牵引车向左侧侧翻,所载的一根水泥下水管砸在金杯车后顶部,造成车内3名外籍游客死亡。后经顺义交通支队认定,孟庆虎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法院认为,孟庆虎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3人死亡,情节特别恶劣,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应予惩处。鉴于孟庆虎的认罪态度较好,故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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