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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公平”、“在全国城乡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要加快推进垄断行业改革”……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强烈地传递出注重“公平”的信号。全国政协委员宋林飞,这位在2003年提出“新公平观”的江苏省社科院院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用一句话概括了他对“公平”的定义:公平,就是让人民生活质量与经济发展相适应。
“平均—效率—公平”:绝非轮回
2006年和1978年比,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343元提高到11759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34元提高到3587元,扣除物价因素,二者年均增长7%。“蛋糕”越做越大,但人民群众仍有不满意的情绪。来自国家发改委最新报告中的几个数据能够说明问题的根源:2005年,我国职工工资总额占国民总收入的比重仅为10.91%,明显偏低;从1990年到2005年,尽管中国居民工资性收入稳步增长,但平均货币工资收入最高最低行业之比由1.76∶1扩大为4.88∶1。
宋林飞告诉记者,提出从“又快又好”转向“又好又快”的发展,实际上是政府看到了科学发展必须解决的三个问题:第一是经济承受力,主要是土地等资源是否过度开发、劳动力等要素是否充分利用;第二是生态承受力,主要是污染程度与生态退化程度;第三就是社会承受力,主要是老百姓得益程度、贫富分化程度、社会稳定程度。
毫无疑问,老百姓的绝对收入在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但由于收入分配体制没有及时跟上经济发展速度的节拍,“合理的收入差距开始向‘分配不公’的方向发展。”
宋林飞指出,上世纪“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对克服平均主义、解放生产力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为了追求效率,我们有些地方有些时候把“兼顾公平”变成了“忽视公平”。结果,在经济发展达到一定水平以后,收入差距的扩大不但不能提高效率,反而直接损害效率,使民众心理失衡和社会稳定隐忧随着GDP的数字一起增长,“农民进城务工的工资普遍偏低、又往往被拖欠,这种不公平只会降低效率。更突出的问题是,我国有13亿人口,但没有13亿人的市场———1998年以来,居民消费增长乏力,经济增长的原动力不足,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收入分配格局失衡,低收入者、贫困群体缺乏即时购买力,已经严重制约消费需求的扩大。”
在这样的背景下提出“更加关注社会公平”,绝不是要回到“平均主义”的大锅饭时代,而是在提倡效率的同时,加重“公平”的砝码,使得广大人民群众能够“共同建设、共同享有和谐社会”。
突破分配不公约束,中国将获得一股新的动力
跟踪本届政府的政策轨迹,可以发现,财政资金的流向已经很清晰地表明,社会财富分配正有意识地开始向低收入群体倾斜,就业、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围绕缩小贫富差距陆续出台。最典型的政策,就是去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在全国农村普遍实行免除学杂费的义务教育”,以及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要在全国范围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显然,政府正试图通过各种“托底”政策来减小贫富差距,并希望以此为切入口突破“不公平”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约束。
宋林飞提出,现在的“分配不公”其实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体制内的普通职工收入增长缓慢,而且根据贡献大小应该拉开的差距没有拉开;另一方面,收入的差别偏离了贡献的差别,“在按要素分配中,管理者到底能拿多少、怎么拿,和普通员工的收入差距怎么衡量才‘公平’,这是一个需要探讨的问题”。此外,还有腐败分子的高额非法收入,与其对国家、社会和人民的危害成正比,需要通过法律予以严惩。
“如果能突破分配不公的约束,中国的经济社会将获得一股新的动力。”宋林飞认为,当务之急,绝不是简单地给收入分配做“加减法”,而是理顺分配机制、规范分配秩序,“市场追求效率,政府维护公平”,我们既要关心与扶持困难人群,保证他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同时要廓清要素分配、按劳分配的关系,深化改革,从制度上消除产生收入分配不公现象的根源,最终让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充分迸发,让效率的轮子越滚越快。
期待反垄断的提速,期待“阳光”工资推行
实事求是地说,在缩小贫富差距的过程中,加大公共财政支出,提高低收入人群收入,是相对容易的一个举措。
“调节高收入”,由于涉及现有的利益格局,显得难度更大。宋林飞指出,对合理合法的“阳光”高收入,可以通过税收杠杆予以调节,但对“灰色收入”的控制并非易事。
目前,从各个渠道传来的“分配不公”的声音中,对“垄断行业”的质疑格外响亮:数据显示,排在前十位的高收入行业中,除计算机服务业外都是垄断性行业。今年春节前网络上流行的“晒工资”又把“行业差距”和“隐性福利”的争论推向了高潮。在宋林飞看来,这说明大家对“分配不公”的质疑首先来自于财富攫取过程中的不公平,“蛋糕大了,多出力的人多分一点,大家没有异议;但仗着手里捏着‘刀’要多分蛋糕,显然就会引起大家不满。”
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收入分配报告,分析了行业间收入差距扩大的原因:1990~2005年,平均货币工资收入最高最低行业之比由1.76∶1扩大为4.88∶1,主要是因为国有单位收入增长较快,而收入增长较快的“根本原因”在于他们“资源分配上占有一定的优势”,一部分垄断行业“利润获得相对容易,所以工资增长也就比较快”。
所谓资源占有优势,是指拥有获得额外利润的条件,而这个优势正是国家赋予的;因此,垄断行业的“高利润”能成为员工高收入的依据。宋林飞提出,对垄断行业的超额利润应实行“超额税收”,使公共资源带来的收入部分通过税收的形式回到国家财政,然后通过公共支出进行“二次分配”;此外,对没必要实施国家控制的垄断行业,要稳步推进改革,放开市场竞争。
宋林飞说:“我们在为促进就业、最低保障、贫困救助等政策叫好的同时,还期待反垄断的提速,期待‘阳光’工资的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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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调查选稿:王秉杰 来源:文汇报 作者:钮怿 陆正明 袁夏良 日语测试开通网上成绩查询上海白领穿汉服相亲流行纱线引领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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