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梁剑 通讯员 李伟 桂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将排查出的10大大安全事故隐患,列入2007年市级重点监督整改对象。
这是些什么安全隐患?它们为什么会上了“黑榜”且要限时整改呢?记者对此作了一些了解。
第一患:灵川八里街段架空输电线路占道
去年9月6日凌晨,一辆汽车在国道322线八里街路段,将慢车道上一根高压电杆撞断,造成附近3000多户居民停电。
在桂黄公路八里街段,这已不是电线杆第一次“撞车”了,居民和过往司机对那几条矗立在公路上的电线杆早就意见大大了,本报也曾多次进行过报道,可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
整改期限:
市安委会责成灵川县人民政府、桂林市供电局和市政局负责,在2007年8月30日前将该段路段的电线杆全部迁移。
第二患:职工大学路口交通安全隐患
这个路口,交通流量大,没有信号灯控制,交通秩序混乱,易发事故。
整改期限:
该路口将由象山区政府、市政局负责全面整改,在2007年11月30日前,完成该路口道路渠化、增设信号灯的整改工作。
第三患:中心广场地下商业街消防隐患
中心广场地下商业街的很多铺面,把摊位都摆到了过道上,这是老问题了,消防通道被严重堵塞。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整改期限:
市安委会责成秀峰区政府、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工商局负责监督整改,全面清除商场内占道经营,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整改最后期限为2007年8月30日。
第四患:国道321线595公里至300米处交通安全隐患
此路段位于雁山镇附近,是一个“丁”字路口,没有红绿灯控制交通,行人和车辆经常混行,易发生交通事故。
整改期限:
在2007年9月30日前,由雁山区人民政府、桂林公路局一起,全面对此路段进行整改,在路口南北增设限速标志(40公里),还有就是增设事故警示牌。
第五患:中山北路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这个路段,一些地方没有设隔离带,人车混行现象严重。去年3月3日,一对骑车父女在横穿马路时,被一辆车撞死。
整改期限:
在2007年11月30日前,由叠彩区政府、中山路物业建设管理公司负责,在此路段增设物理隔离带,把这段路的交通全面规范起来。
第六患:桂林五金交电化工总公司平山仓库安全隐患
该仓库1972年投入使用,占地400亩,储存商品价值近亿元。由于近几年周边开发,用水大幅增加,仓库消防用水严重缺乏。
整改期限:
在2007年9月30日前,由五交化总公司、市商务局一起负责整改,要求市政供水部门更换大口径供水管道,确保仓库消防用水。
第七患:灵川县青狮潭库区水上交通隐患
该库区内,还有很多从事旅游活动的船舶证书未年检,有些是持过期证件进行营运;还有就是存在船员无证驾船现象;库区在圩日行船时有超载现象,容易发生事故。
整改期限:
在2007年11月30日以前,由灵川县政府、市交通局、桂林海事局全面负责整改,制定青狮潭库区船舶营运管理办法及事故应急预案;按照规定和要求对库区现有船舶进行检验,并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岗位培训;制定禁止圩客船超载方案,落实安全责任制。
第八患:国道321线601公里+400米至602公里安全隐患
这个路段位于桂林旅游专科高等学校雁山新校区路口处,道路直线观察视线不好,车辆在此行驶速度过快的话,往南车辆左转时比较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去年,此路段共发生5起交通事故,死亡1人、伤10人。
整改期限:
在2007年8月30日前,由雁山区政府、桂林公路局负责整改,增设左转限速(30公里)标志牌及易发事故警示标志、增划人行斑马线,全面减少这一路段交通事故的发生。
第九患:中山北路、环城东路(虞山桥东头至三里店大圆盘)、机场路道路通行安全隐患
以上路段,人、车流量都非常大,路两边的灯光较昏暗,夜间行车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本报以前也对环城东路(虞山桥东头至三里店大圆盘)一带灯光比较昏暗进行过报道,可由于各种原因,该路段一直没有整改。据交通部门统计,仅机场路,去年,共发生18起交通事故,死亡8人、伤17人。
整改期限:
由桂林市路灯管理处、市市政局全面负责整改,更换或增设照明设施,修剪遮挡光线的绿化树木,一定要在2007年10月30日前完工,减少以上路段的安全隐患。
第十患:全州县省道201线38公里至40公里处安全隐患
此路段很特殊,坡太陡,坡度太长,车辆在此路段行驶时,如果处理不好,最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整改期限:
在2007年11月30日前,由全州县政府、桂林公路局一起负责整改,全面改善道路状况,增设交通安全警示、防护设施。
市安委会重点督办
市安监部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我市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单位要对列入市级重点监督的重特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分类,按照“分级管理、属地管理、行业管理”的原则,制定出防止事故发生的应急处理预案和整改方案,实行定人、定措施、定期限整改,并对隐患整改情况实行动态监管、跟踪督查和报告制度。在规定期限内达不到整改要求的,要责令其停产整顿。
同时,各县区及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参照市里的做法,结合各自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确定10项左右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列为本辖区重点监督的整改对象,并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责任人,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当年完成整改任务,以此推动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稳定发展,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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