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草案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 新快报特派记者 曹晶晶 余亚莲 陈琦钿 陈志龙本版漫画 邝飚
昨天,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以下简称物权法草案)的说明。
他介绍说,根据物权法草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立法授权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家所有权。政府行使国家所有权,应当依法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中国物权立法依据宪法精神体现宪法原则。物权法草案,共5编、19章、247条。
关键词1
财产 公私财产平等保护 [原文]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解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胡康生分析指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所有制经济形成的市场主体都在统一的市场上运作并发生相互关系,各种市场主体都处于平等地位,享有相同权利,遵守相同规则,承担相同责任。如果对各种市场主体不给予平等保护,就不可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不可能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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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2
征地 保护被征地人权益 [原文]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并足额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解读]对于人们关心的具体的补偿标准和办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表示,由于各地的发展很不平衡,具体的补偿标准和补偿办法,由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依照物权法草案规定的补偿原则和补偿内容根据不同情况作出规定。
针对现实生活中征收补偿不到位和侵占补偿费用的行为,物权法草案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违反规定的,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青苗补偿费马上就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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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3
宅基地 宅基地流转尚不成熟 [原文]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解读]王利明:目前宅基地不流转主要是考虑到保护耕地、保护农民的生存利益。农民如果卖掉了宅基地很可能流离失所。王利明同时指出,以后,农民的各种社会保险建立,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可以考虑放开宅基地的流转。
对于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起草文件上报国务院拟放开宅基地流转的情况,王利明表示在国内的个别地方做试点,做有益的探索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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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4
物业 业主有权更换物业公司 [原文]
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机构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机构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依法有权更换。
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共同决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机构或者其他管理人,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等事项。
[解读]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徐康平说,高层建筑住宅小区越来越多,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已经成为私人不动产物权中的重要权利。立法者需要特别给予关注,认真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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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5
车库 车库须先满足业主需要 [原文]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出租或者附赠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解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车库、车位不像电梯、楼梯、绿地那样可以共有公用,它一般都是由业主专有和专用的;而且在买房过程中,通常都是和开发商约定,这些约定可能是出售、出租或者附赠。目前草案对车库问题的规定是由当事人约定;对于占用公用道路和其他公共场地的车位,草案则规定为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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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6
住宅 住宅建设用地届满自动续期 [原文]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解读]全国人大代表姚天恩说,“我国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这是保障国家长远发展、经济平稳、社会安定的必然要求。”
物权法主要内容
1.关于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2.关于平等保护国家、集体和私人的物权
3.关于国有财产
4.关于集体财产
5.关于私有财产
6.关于征收补偿
7.关于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8.关于担保物权
9.关于对物权的保护
10.关于占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