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记者吴宏):今年的3月15日消费者权益日,天津市将出台《天津市等离子、液晶电视机修理更换退货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出台后,消费者在购买等离子、液晶电视等平板电视时,如果出现质量问题,需要修理或是更换,或是在这过程中和商家产生纠纷的话,将有法可依。
平板电视销量增 投诉多
自2004年以来,等离子、液晶电视的产销量均以几何级递增。2005年,关于此类电视质量问题的投诉开始明显增多。目前,国家对于平板电视的相关“三包”规定尚未出台,企业自定的“三包”规定又存在标准不一和售后服务承诺期限太短等问题。据统计,2006年全市消协受理等离子、液晶电视机投诉量比2005年上升了47%;在电视机类投诉中,等离子、液晶电视机投诉所占的比例也由2005年的50%上升到80%。
平板电视投诉涉及的主要问题:
1、模糊“点”缺陷概念,推卸质量责任。这是新购平板电视机投诉最为集中的问题。根据相关行业标准的规定,液晶显示屏的“坏点”在规定区域内控制在3个至6个以下或者百万分之一以下属于正常;如果超出这一标准,企业必须明示。但是,由于消费者对此类专业知识并不了解,部分销售人员在销售平板电视机时对此故意避而不谈甚至夸大清晰度宣传。另外,经销商故意混淆“坏点”和“亮点”、“暗点”的概念。无形中给消费者造成了损失。
2、维修费用高。在涉及等离子、液晶电视机的所有投诉中,维修纠纷所占比重最高。目前,平板电视机的售后服务承诺期限太短,但维修费用却高高在上,甚至换件维修的费用接近购置新机的费用,使消费者左右为难。
市消协从2005年开始进行起草前的市场调研、走访专家和消费者等起草前的相关准备工作。同时参照其他省市已出台的平板电视“三包”规定,于2006年6月份,联合市家电维修行业协会、市家电行业协会共同起草了《办法》。并将于今年的3月15日消费者权益日当天,联合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商业联合会、市电子电器维修行业协会、市家电行业协会联合下发《办法》。
有《办法》可依
《办法》将对经销等离子、液晶电视机等商品的商家履行“三包”规定作出具体的基本要求。“三包”期限为整机一年,主要部件两年。实行销售方负责“三包”的原则等。今后,消费者再遇到平板电视机的质量问题以及维修等售后服务问题时,就可以依据本办法来要求商家提供相应的服务,从而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