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市检察院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中,对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依法不予批准逮捕。不久前,该院依法对5名因涉嫌抢劫罪而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在对他们加大教育力度的同时,让他们在农历大年三十赶回家过年,既让他们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又感受到社会的温暖。
据了解,今年1月13日,段某等5名未成年人合谋在次日下午乘学生返校之机,在界首砖集镇拦截过路学生要钱买烟抽。14日下午2~6时,段某等5人聚集在桥头,采取以殴打相威胁的方式,8次共对10余人进行拦截,逼迫过路学生交出40元钱,并对3名学生实施殴打,至1人轻微伤。
该院在研究此案时认为,段某等5人均是未成年人,最小的只有14岁,最大的16岁,且犯罪情节轻微,具有监护教育的条件,按照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不予采取逮捕的强制措施,并加大教育感化力度,使其改过自新。(汤松辉、闫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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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 日期:3月10日编辑: 付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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