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
(成都传媒集团特别报道组 记者 徐晓眉 陈文勇 赖晓莉 李娅钟蓓)昨日,出席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四川代表团开始分组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草案)》。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四川代表团团长杜青林,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春城参加了成都代表所在的第一组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根据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统一各类企业税收制度”的精神,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财政部、税务总局和国务院法制办共同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征求意见稿)》,于2004年书面征求了全国人大财经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预工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意见,并分别召开了有关部门、企业、专家参加的座谈会,直接听取了意见。2006年再次征求了32个中央单位的意见。在吸收各方面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并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于2006年9月28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再次征求各方意见作出修改,最后形成了现在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草案。
审议中,程佳华、曲木史哈、王荣轩、李少平、童若春、黄明全、张汝全、傅勇林、周屏等代表先后发言,大家一致认为,加快内资企业、外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税制改革进程,尽快出台实施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为各类企业竞争创造公平的税收环境,十分必要。大家还围绕草案提出了进一步修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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