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昨日上午和下午,广东代表团分别对《物权法(草案)》和《企业所得税法(草案)》进行了分组讨论和全团讨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省委副书记、省长黄华华,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丽满,省政协主席陈绍基等领导出席了讨论会。
在对《物权法(草案)》进行审议时,苏志和代表表示,《物权法》目前是社会注目的一个热点,对于一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来说,《物权法》是一部必须有的法律。按照我国目前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台《物权法》的条件已经成熟,《物权法》出台也符合我国的实际。他表示,物权法是对财产分配结果的确认,无论富人穷人的财产,只要是合法获得的,物权法都予以确认和保护,《物权法》是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之法,保护所有合法的产权物权,在法律上,所有的物权平等,这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意义很大。他表示,自己完全赞成。其他代表也都表示,物权法是一部非常重要的法律。
几乎每一个代表在发言中都持相同意见,他们都希望《物权法(草案)》能获得通过。
在对《企业所得税法(草案)》进行审议时,苏志和代表在发言中说,出台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为各类企业创造一个成熟规范、公平竞争的税收法制环境十分必要。他表示,新的税率确定为25%是适当的,这是由于法定税率降低了8个百分点,统一并完善了税收优惠政策,统一并扩大了税前扣除标准,从总体上看,企业的实际税负下降了。
梁伟发代表则说,《企业所得税法》如获得通过,将有“三个高兴”:内资企业高兴、经济特区高兴、大城市和竞争能力强的地区高兴。“两大忧愁”:欠发达地区、贫困山区领导站在地方政府角度有点忧愁;原来外资企业比较多的地区有点忧愁。
全国人大代表董明珠认为,有些现象很普遍,比如,明明是中资企业,为了避税,变成了外资企业,《企业所得税法(草案)》的通过,有利于防止国家税收大量流失,更可杜绝很多腐败行为。
王东明代表说,作为企业界的一员,他非常赞成在此时机实行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的改革。
揭晔代表则认为,尽快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有利于内外资企业处于公平税负、平等竞争地位,有利于统一、规范、公平市场环境的建立。
(赵琳琳、秦晖、黄楚慧、徐峰、谢绮珊、柳建云、唐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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