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深圳讯(记者王纳)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不许停水停电停气;为解决执行难问题,将实施执行信息录入诚信系统制度。昨日下午,深圳召开四届人大常委会十一次会议,主要内容是对有关条例的修正案进行讨论。
《深圳市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条例(修正案)》规定:“供水、供电、燃气、电信等部门可以根据行政机关的配合通知,停止用于无证、无照经营的水、电、燃气、通讯等”。
对此,经济工作委员会的修改说明里指出:“我们认为,用水、用电和用气是供水、供电和燃气企业与当事人之间通过签订合同形成的一种民事关系,只要当事人履行了按期交纳费用等合同义务,供水、供电和燃气企业原则上是没有权利停水停电停气的。因此,建议删除这一规定。”
如何整治老赖,加强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一直是深圳市四届人大常委会近几次会议的重要议程。本次会议拟对《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作修改,实施执行信息录入诚信系统制度。
《草案修改稿》还规定:录入企业或者个人信用征信系统的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履行义务前,政府及有关部门不得受理其在经营方面的评优评先;不得授予其有关荣誉称号;不得给予其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已经享受的优惠政策,应当给予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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