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产假只有3个月,很多孕妇只好挺着个大肚子上班。如果工作太累,就会有早产的危险,所以有人只好辞去工作,等生了孩子,时机成熟以后再找工作。”
3月8日,省政协在北京给女委员过“三八”妇女节时,吉林省全国政协委员李承淑建议,可以将现在法定产假,由3个月改成半年。
在联欢会上,女政协委员们谈论关于女性的待遇、环境等问题。大家感觉到现在女性在很多方面待遇已提高,但由于产假时间有些短,使得一些女性生了孩子之后让家人替着看管,自己却牵肠挂肚。有的干脆辞职回家带孩子,产后再就业也有很大难度。所以很多女性为了事业,现在都不要孩子,可是这样就会错过科学的产孕期。
我国劳动法6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可以提议将现在法定产假,由3个月改成半年。”李承淑委员说,在这样的日子里提这样的提案非常有意义,近日她将整理这方面的建议,并提交上去。(特派记者悠扬)(来源:吉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