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据《中国青年报》报道,9年前,河北省平乡县民警张智革持枪误伤一少年被判刑,近日,受害者发现张智革又当上了“警察”。记者接到举报后到平乡县进行调查。
1998年6月23日晚11时左右,平乡县李隆庄村17岁少年李建广等3人乘坐柴油三轮车回家,当车行至本村路口拐下土路时,有人喊“停车”,因三轮车噪音大,司机没有听到,车上3人听到后,提醒停车,接着是一声枪响。
开枪者为平乡县重义町派出所民警张智革。
1999年春节后,李建广出院。同年平乡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张智革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同时判决张智革及县公安局赔付李建广经济损失25万元。判决后,双方没有上诉。
此后,张智革被平乡县公安局开除出公安队伍。
2001年李建广获知,仍在服刑期的张智革又当上了“警察”,于是到县公安局反映情况。
2006年,李建广再次听说张智革调任县城分局当“警察”,便亲自跑到县城核实,发现张智革穿着有警衔、警号的警服,开着警车,跟真警察一样。
平乡县公安局纪检书记郭建国证实,县城分局工作人员张智革就是10年前枪击案的涉案民警,不过,他本人已被开除公职,如果他现在仍穿警服佩警衔,就是假警察。郭同时表示,县公安局会对张智革的警察身份进行调查,给反映情况者一个合理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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