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3月10日讯 饭店拒绝消费者自带酒水或者对自带酒水的消费者收取“开瓶费”、“服务费”的做法,被认为是餐饮行业的一大痼疾,在消费者和媒体的大声疾呼下,已经很少有饭店直接拒绝自带酒水了。可记者在省城调查发现,还有饭店在变相收取“开瓶费”。
10日上午,记者以中午要和5位朋友一起吃饭为由,到历城区的几家饭店打听预订包厢。10点半左右,记者来到一家饺子城,看了包厢后,表示满意,就问服务员,包厢怎么算,有没有包厢费。她说,没有包厢费,但消费不能少于150元。记者又问可以自带酒水吗?朋友从老家带了酒过来。服务员说,如果要自带酒水的话,最低消费就要提高到200元。记者了解到,在这家饺子城的包厢用餐,茶水和筷子、纸巾也需要另外收费。菊花茶10元/壶,一次性筷子和纸巾2元/包。
记者随后又来到一家档次较高的以经营海鲜为特色的酒店询问。该饭店的大堂经理告诉记者,他们的包厢没有最低消费,但要收取50元的包厢服务费。记者问能不能自带酒水,自带酒水要不要另收费。她说,原则上店里不允许自带酒水,如果客人一定要带,他们要根据情况收取服务费。“具体怎么收取呢?”记者问。“根据所带酒水的价值来定。啤酒每瓶5元,白酒、红酒每瓶20元。”这位经理回答。截止到中午12点半,记者走访、电话询问了8家饭店,只有3家明确表示可以自带酒水而且不收取费用。
调查中记者发现,收取开瓶费的饭店一般都是档次较高、生意好的。而且开瓶费收取的额度大小也与饭店的档次成正比,饭店档次越高,所出售酒水的价格越高,对客人自带酒水所收取的开瓶费(服务费)也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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