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谢伟端颜鹏)记者昨日从市工商局获悉,市政府日前批转了该局制定的《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职能全面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的出台将给泉州企业带来诸多实惠。
放宽条件,简化程序,鼓励支持台资企业、台湾同胞以各种方式来泉投资。
对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泉州市工商局将引导其组建企业集团。企业申请后,泉州市工商局将主动与省局、国家工商总局沟通协调,争取支持。
泉州还将建立健全企业商标品牌无形资产出资制度,允许企业以商标权出资,非货币财产出资可按不超过注册资本70%的比例予以核准登记。即投资者在投入注册资本30%现金货币的情况下,可将所有的商标经评估后折价注册资本的70%投资设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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