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陈祥木)连日来,朱先生很是郁闷,自己借车外出,车却被警察扣了,扣车理由是“驾驶他人车辆”。且至昨日下午,他的车仍被扣着。
朱先生向早报新闻热线反映称,自己来自河南平顶山市,现在晋江市某企业务工。
当朱先生携带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等证件,先后两次到晋江市公安局巡逻警察大队请求放车,但值班警察仍以朱先生“驾驶他人车辆”,必须扣车15天为由,不同意放车。
“此事可能有些误会。”晋江市公安局巡逻警察大队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近阶段来,晋江警方加大了打击“两抢”等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力度,加大了对机动车,特别是外地牌照的两轮摩托车的检查。朱先生所驾驶的摩托车属外地牌照摩托车,而且违反了外地牌照摩托车不能进市区的规定,因为双沟圆盘路段被列为晋江市区范围。
这位负责人表示,警方将对朱先生驾驶的摩托车进行上网比对和核对,如果比对和核对结果证明此车不是套牌、假牌、无牌且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晋江警方将马上予以放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