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余皓通讯员桃李实习生李小勇)程某、张某冒充民警缉毒,得逞后,上门讨要剩余的“罚款”时,被真民警抓获。昨日,硚口区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对两人分别判刑11年、12年。
程某曾是江汉区保安服务公司保安队员,去年6月被辞退,7月23日晚,他和张某接到线索后闯入毒贩华华(化名)家。
后来,两人假意要将华华夫妻带走,华华因害怕坐牢,遂提出愿缴纳罚款私了。程某“开价”6000元,但华华身上只有3600元。程某便让华华写下尚欠2400元的欠条,并约定7月27日还清。
7月27日,二人如约到华华家中拿钱时,被布控民警当场抓获。原来,上次罚款后,华华感觉可疑便报案了。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抢劫罪一般判刑在3年以上,但入室抢劫刑期则在10年以上。程某、张某入室“讨款”的行为已构成入室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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