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3月11日讯(记者张得玲)日前,市委印发了《中共烟台市委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纵深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和谐发展的意见》,从中可以看出,今年我市农民好事连连。
义务教育学杂费全免
从今年春季开学开始,我市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落实省、市确定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农村初中每生每年不低于340元、农村小学不低于240元。
新农合年内覆盖全市
今年,我市将加快发展农村卫生事业,年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全市。省、市财政将筹措资金5720万元,县市区安排相应补助资金,以保证各级新农合补助标准达到人均40元,参加农民在乡镇卫生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60%,县级医院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50%。
同时,全面实施农村卫生“361工程”,搞好30所乡镇医院、600所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套建设,培训1000名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在全市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
九成农民参加养老保险
我市将初步建立起个人缴费、集体补贴、政府适当补助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机制,农保资金列入财政专户管理。年内,全市农村养老保险投保率达到90%以上,参保人数180万人以上。
每年综合整治500个村
在全面完成村村通油路基础上,农村综合环境整治重点搞好村庄文明街道创建工程。从今年开始,每年重点支持500个村搞好主要街道硬化,完成路灯安装和绿化,并配备垃圾处理和排水、排污等基础设施。争取用三年时间,全市所有规划村实现主要街道硬化、绿化、亮化、净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