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说:“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规范行政权力。”而在温总理2005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早就要求“坚决把政府不该管的事交给企业、市场和社会组织”。
那么,什么是政府该管的事?什么是政府不该管的事?政府应该管得多还是管得少?要想回答这些问题,首先要确定政府对自己的定位,也就是说,政府把自己看成是一个什么角色,政府又把自己的位置摆在哪里?
如果政府把自己当作商人,肯定会对招商引资、卖地租地有更大的兴趣;如果政府把自己当作法官,肯定会习惯性地经常介入司法;如果政府把自己当作“大管家”,肯定会对行政许可和审批管得过多过严……
温家宝总理早就指出:一些政府及其部门“管了许多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但问题是,这些政府及其部门,为什么会对这些“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如此热衷呢?要我看,一是为了政绩,二是为了利益。当然,政绩和利益本来都应该是中性词,但片面地追求政绩,就会出现那么多的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片面地追求利益,也势必会导致政府与民争利。于是我们看到,一些政府部门不该管的瞎管,该管的事却没有管好。一方面,对本来应该担负起的教育、医疗、卫生等关系民生的重大责任,争着“卸包袱”;另一方面,却对城建、招商引资等有利可图或对政绩立竿见影的事情,抢着“挑担子”。但结果是,政府的一些“包袱”卸下了,百姓的“包袱”却沉了;政府的一些“担子”没有挑好,后果也会转嫁到百姓身上。
在这次两会上,有人大代表提出,“政府要做‘裁判员’,而不是做‘运动员’……政府能不管的,尽量少管”。这句话与杰弗逊的那句名言“最好的政府是管事最少的政府”有异曲同工之处。当然,杰弗逊的这句话未免有些片面,但可以肯定的是,管事最多的政府肯定不是最好的政府。那么,什么样的政府才是最好的政府呢?我觉得,著名新政自由主义者沃尔特·李普曼说的就很好:“最好的政府是管制最少的政府,这完全正确;但同样正确的是:最好的政府也是提供服务最多的政府。”针对我国的现状,也就是说,我们的政府要从全能型、管制型、经济建设型向管理型、法制型、公共服务型转变。
人大代表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建议说,当前转变政府职能,至少要注意三个方面:一要防止越位,二要防止错位,三要防止缺位。这就像是在一场足球比赛中,政府无论是当“运动员”还是“裁判员”,都不应当出现在自己不该出现的位置上,而在自己应该出现的位置,反而找不到身影。只有当政府职能退出越位、改正错位、补上缺位,一些矛盾才会迎刃而解,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加和谐。
子曾经曰过:“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我想,“为政以德”,在今天我们是不是可以理解为:我们的政府首先应该是一个道德的政府?而“居其所”,也就是说,我们的政府应该明确自己的职责范围,不越权,不逾矩,就像天空中的北斗星,永远处在它应在的位置,给大家指引方向。或者用自由主义大师洛克的话说,政府应当仅仅充当“灯塔”和“守夜人”的角色。
这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并不容易。但好在,我们的政府正在努力去做。(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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