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发出“催报信” 没有申报的要快点了
金报讯(记者李建)如果你在2006年的年所得达到12万元,目前尚未进行个税申报,那你得抓紧了!记者昨天从宁波税务部门获悉,税务部门正在采取措施,国家税务总局已向全国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发出了“催报信”———《致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一封信》。
“催报信”提醒:
不依法申报要受处罚
现在至3月底仅剩20天时间,年所得12万元的个税自行申报已进入最后的关头,相关信息显示,进行自行申报的情况并不理想。“催报信”提醒,年所得达到12万元的纳税人,在年度终了3个月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是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法定义务。如果申报期内纳税人不依法申报,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些责任包括: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依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税务机关可对纳税人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除追缴税款外,并处不缴或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罚款。
个税监控系统:
宁波已锁定高收入者
由于宁波经济发达,宁波人达到自行申报要求的比例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据介绍,从2002年起,宁波已针对高收入者出台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宁波税务部门对高收入者纳税人建立个人基本情况、收入项目、收入形式等专门档案,实行重点监控管理,并及时追踪其经济活动和收入情况。对于不同行业,宁波市税务部门采取了不同的措施,电力、电信、金融、保险、证券、石油、石化、烟草、航空、房地产等高收入行业,已被税务部门重点监控。
有关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宁波市每个区(县)已经建成了一套个税监控系统,对各自管辖区域的高收入者进行监控。现在一般的做法都是锁定每个区域的前100名或者前200名高收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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