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谢卫东通讯员张婉珍)今后,如果发现有建设工程存在安全隐患,请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最高可获得5000元的奖励。这在新出台的《厦门市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举报及奖励管理办法》中,已有明确规定。
有关负责人说,举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倡实名公开,可采用书面、电子邮件和口头等方式进行,并提供联系电话,便于及时核实、查处、消除隐患及举报奖励金的发放。举报人要求保密的,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应为其保密。
举报实行精神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对一般安全隐患的举报给予表扬。物质奖励标准分三类十级:一般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标准为100元至1000元;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标准为1000元至3000元;特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标准为3000元至5000元。举报奖励每季度评审一次。
对于同一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有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举报的,对首先举报的单位或个人给予物质奖励,对其他举报人给予表扬。如果建筑施工单位已主动、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不再给举报人物质奖励。市建设投诉中心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投诉分中心公布的举报电话为2275331,电子信箱为zqhzzz@163.com,地址为厦门市斗西路电控大厦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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