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诈骗已成为目前一些诈骗分子的主要作案手段。此类案件的发生很难防范,尤其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又是一种较为新生的事物,对于大多数群众来说仍然比较陌生,一些规则、手续不是很清楚,犯罪嫌疑人往往会利用这种人们认识上的盲区,实施诈骗。
以“网上购物”为名实施诈骗、盗窃
网上购物是近年来兴起的一种销售方式,它的优势在于销售环节基本上不需要成本,价格比正规渠道便宜。因此,对社会上年轻人有着巨大的吸引力。由此,出现一批犯罪团伙或犯罪分子在互联网上,通过各种新的手段和伎俩选择被害目标,进而伺机实施侵害。
2006年我市公安机关受理以“网上购物”为名的诈骗、盗窃案件达20余起。
2006年4月19日至30日,合肥市民李某在包河区自己家中电脑网站上网上购物,被诈骗12040元。
“无抵押贷款”为诱饵实施诈骗
日前,上海市连续发生数十起以帮助贷款为诱饵,利用网上银行转账的方式实施贷款诈骗的案件。犯罪嫌疑人以无抵押贷款为诱饵,主要是通过网络和当地主流报纸以及发短信的手段发布放贷信息,当被害人要贷款时,则要求被害人开设银行卡,并在卡内存入一定数量的贷款额,以示其具有还贷能力,从而达至诈骗目的。
今年2月9日,郑某根据其舅舅在报纸上看到的贷款广告,向一名姓王的男子联系,要求贷款40万元,该男子要其先在某银行开卡存入10万元,并开通网上银行。12日下午3时许,郑按对方的要求至某银行,开通了网上银行,并存入10万元,15分钟后查该卡内的钱,发现卡内只有15元,后通过银行查询发现钱已被电子汇出。
以“投资海外基金”为由实施诈骗
今年2月13日,何某到浙江某公安分局报案称,通过上家俞某在域名为××××的网站上投资海外基金被骗。
经调查,域名为××××的网站物理地址为美国。投资者经由财务策划师介绍,通过该网站加入海外基金投资,最低投资金额100美元,投资24小时后开始返利,每天返利6%,共返利50次,本金不归还,但收益率高达300%;而财务策划师则可以一次性获得投资者投资总额8%—15%的回扣。1月16日,何某经人介绍将24800元现金交给上家俞某,让俞帮她在网上进行业务操作。当日,俞某将24800元现金汇入其上家伊某的账户。之后,该网页何某的账号中显示投资额3100元美金。从1月17日至27日,俞某先后从其上家伊某处为何获得了9次返还金,每次为1488元人民币,共计13392元,但1月27日以后,何某再也没有获得过返还金。据上家俞某介绍,其上家伊某有很多的下家,最近可能资金周转陷入困境,电话已经难以联系了。
目前该网站仍然能够登录,网页账户中的返还金仍有显示,极有可能是针对国内投资者设立的投资骗局,涉及网上非法集资和网上基金传销等诸多问题。
因此,省城警方再次提醒广大基金投资者保持清醒的头脑,防止上当受骗。(邢妍)
来源:
合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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