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11日专电(记者唐召明)“我是第一次来这边儿,不知道哪有公共厕所,实在是忍不住了才在这……”北京市顺义区城管部门10日对一随地便溺的出租车司机依照《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给予了50元的罚款处理。
10日晚上7时,北京市顺义区天房城管分队执法人员巡查至天竺府前街天韵阁大厦时,发现路边正停着一辆出租车,车上没有司机,再往四周一看,一名男子正在楼拐角处便溺。待司机回到车前,看见了穿着制服的城管人员。但这名出租车司机拒不承认自己随地便溺的行为,直到看见了城管人员刚刚的录像才低下了头。
这名出租车司机说:“本来拉一个活到这里才40元钱,不但一分钱没挣,反而还赔进去了10元钱,以后说什么我也要上正规的公厕,再也不在大街上丢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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