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 |
各位听众,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今天(11号)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胡锦涛、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曾庆红、吴官正、李长春、罗干等出席会议。吴邦国委员长代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听中央台记者刘振宇的报道:
吴邦国从立法工作、监督工作、代表工作和对外交往等四个方面回顾了一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主要工作。
过去的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共审议24件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决定的草案,其中14件已经通过,5件提请大会审议,向实现本届立法目标迈出坚实步伐。
吴邦国说,2006年,一些立法难点得到妥善解决,监督法颁布实施,物权法草案提请大会审议;企业破产法等一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立法项目相继完成,企业所得税法草案提请大会审议;200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继续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立法质量进一步提高。吴邦国说,
在制定监督法、物权法、企业破产法等重要法律过程中,对草案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和不同看法,采取慎重的态度。我们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从我国国情和实际出发。凡需要调研的深入调研,需要协商的耐心协商,需要论证的充分论证,认真听取有关部门、基层群众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在各方面基本取得共识、条件成熟后再提请审议、表决,使制定的法律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经得起历史检验。
吴邦国说,2006年,常委会监督工作取得新成效,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8个专项工作报告,检查了12部法律的实施情况。吴邦国向大会报告了200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围绕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履行职责,努力实现本届全国人大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关于2007年的主要任务,吴邦国说,全国人大常委会要着重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社会领域立法,确保实现立法目标;二是贯彻实施监督法,增强监督工作的实效;三是提高代表工作质量,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第三次全体会议执行主席王兆国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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