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通讯员 陈晓东)从今年开始,宁夏将全面建立城镇教师援助农村教育制度。
按照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全区城镇教师定期对口援助农村教育工作的主要类型有三种,即自治区和区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直属的大中专院校与山区各县学校的对口援助;川区各市、县(区)城镇学校与山区各市、县(区)学校的对口援助;各市、县(区)辖区内城镇学校与农村学校的对口援助。
为切实把这项政策落到实处,宁夏同时在全区推行城镇教师职称评聘、职务晋升必须要有农村学校任教经历的制度。没有农村学校任教经历的城镇教师,均须到农村或薄弱学校支教;新聘教师及新招录的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均先到农村支教一年以上。自治区各大中专院校还将在宁南山区9县区农村学校建立定点实习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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