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新闻网讯(记者叶滨)近日,哈市市民王女士收到了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颁发的“医大”商标注册证,从而成为在全国范围内家喻户晓的特有名词“医大”在商标领域的合法持有人。据悉,国家商标局最近对个人注册商标有新规,自然人不得注册与经营范围无关的商标。
据了解,“医大”商标注册人王女士在哈市一家医院工作。2004年2月,她萌生了将“医大”注册成服务类商标的想法,当时她向国家商标局提出注册“医疗诊所、疗养院、医院、医药咨询、心理咨询、饮食营养指导、美容院、园艺、宠物饲养、眼镜行”等10项内容。当年3月,国家商标局受理了此申请。
去年10月,王女士收到国家商标局的回复称,鉴于“医大”这个特有名词的特殊性,如果悉数批准王女士的注册申请项目,将会给社会造成识别混乱,所以只批准其申请项目中“园艺”和“宠物饲养”两项。如果申请人对此有异议,可以提出复议,如果不提异议,此商标将进入公示程序。经咨询,王女士决定放弃复议请求。
今年2月,王女士收到国家商标局颁发的注册号为第3935074的“医大”商标注册证,商标注册有效期限为2007年1月7日至2017年1月6日。至此,王女士成为“医大”商标在国内唯一的合法持有人。
在王女士收到国家商标局颁发的注册证的同时,今年2月,国家商标局公布了《自然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注意事项》。该文件规定,自然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应以其在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限。这就意味着,个人注册商标将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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